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三款所稱之樓頂平臺是什麼意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台灣的一部法律,用來規範公寓大廈的管理和住戶的權利義務。其中,第七條第三款規定:

公寓大廈之頂層樓板及樓頂平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擅自變更、遮蓋或規畫為專用部分。

這裡所稱的「樓頂平臺」是指公寓大廈頂層的屋頂平台,通常是公共空間,供住戶共同使用。這個空間可能用於安裝衛星天線、冷氣機、通風設備等,也可能用於住戶的休閒活動,如種植花草、曬衣等。

根據這條規定,樓頂平臺是屬於公寓大廈的公共財產,住戶不得擅自變更其用途或進行私人使用,除非得到相關法律許可或得到管理委員會的同意。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寓大廈的結構安全,以及確保所有住戶都能公平地使用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