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造不爭執之事實意思

在法律程式中,當雙方當事人(兩造)對於某些事實沒有爭議,這意味著他們都同意這些事實是真實的,並且不會在法庭上對這些事實進行辯論。這種情況下,這些被雙方當事人承認的事實通常會被法庭接受為真實的,而不需要進一步的證明。

例如,在一個民事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可能會就以下事實達成一致:

  1. 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身份。
  2. 案件發生的事實背景。
  3. 某些檔案的內容和真實性。
  4. 某些事件的時間和地點。

當雙方當事人不爭執這些事實時,法庭可以基於這些共識來推進案件,而不需要浪費時間和資源在這些已經被確認的事實上。這有助於提高司法效率,並且可以使法庭專注於那些存在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