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代理意思

全權代理(英文:Power of Attorney)是指一個人(授予人,Principal)授權另一個人(代理人,Agent或Attorney)在特定範圍內代表他處理各種事務。這個授權可以是非常廣泛的,允許代理人進行各種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簽訂契約、管理財產、處理銀行事務、進行法律訴訟等。

全權代理的種類可以根據其有效期限、適用範圍和簽發條件進行分類。例如,有的全權代理在授予人失去行為能力時生效,稱為「持久授權書」或「持久代理」;有的則在特定時間或特定事件發生時生效。

在許多情況下,全權代理的授權是為了方便授予人,例如當授予人因出差、住院或其他原因無法親自處理事務時。然而,這種授權也存在風險,因為代理人可能濫用權力。因此,在授予全權代理時,授予人通常會仔細選擇可信賴的人選,並在可能的情況下設置監督機制來監控代理人的行為。

全權代理的設立通常需要以書面形式進行,並且可能需要符合當地法律的要求,包括證人、見證或公證等。在某些情況下,全權代理可能需要法院的認可或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全權代理的權力範圍僅限於授予人授予的權限,並且在授予人恢復行為能力或終止授權時終止。此外,代理人在執行代理任務時應遵循授予人的指示和最佳利益,並且不得濫用權力或從中獲取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