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追償意思

"免追償"這個詞語在中文中通常用於法律領域,特別是在談論債務或損害賠償時。它的意思是指某人或某方當事人放棄了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追償權利,也就是說,放棄了要求對方支付債務或賠償損失的權利。

在法律程式中,當債權人或原告決定不再追討債務或賠償,或者當法院裁定債權人或原告無權追償時,就可以說是"免追償"。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債務已經被豁免、雙方達成和解、或者當事人認為追償的成本高於可能的回收金額時。

需要注意的是,"免追償"並不意味著債務或責任本身不存在了,而是指當事人放棄了要求對方履行債務或進行賠償的權利。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放棄可能是暫時的,例如在達成分期償還協議時,債權人可能會暫時免除追償,直到對方未按協議償還時才重新開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