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為假執行意思

"免為假執行"這個詞彙並不是一個常見的法律術語,至少在英美法系或普通法系中沒有這樣的表述。在中文中,"免為假執行"直譯過來可能是指"避免進行假執行",但這個表述仍然不是很清楚。

在法律上,"假執行"(或稱為"暫時執行")是一個程式,法院可以在判決確定之前,依當事人的請求,先為部分執行,以防止債務人在判決確定後逃避執行。這種做法通常在當事人提出充分擔保或保證的情況下進行,以防止對債務人不公平的結果。

如果說"免為假執行"是指避免在判決確定之前進行部分執行,那麼這可能意味著當事人要求法院不要在判決確定之前進行任何執行行動,也可能是指當事人已經提供了足夠的擔保,因此法院不需要進行假執行。

然而,這個詞彙的表述並不標準,因此在法律討論中,應該使用更為準確和常見的法律術語來表達意思,例如"申請暫緩執行"或"提供擔保以避免假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