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受償權意思

優先受償權(Priority Right)是指在知識產權領域,特別是在專利和商標申請中,一個人或實體在特定時間內擁有的一種權利,即在他們的申請被正式批准之前,可以基於他們的首次公開披露或申請日期,來對抗之後提出的相似申請。

在專利領域,優先受償權允許申請人在第一次申請專利後的特定時間內(通常為12個月,某些國家可能為6個月),以該第一次申請的日期為基準,對同一發明提出新的或修改的專利申請。這樣做可以使後續的申請享有第一次申請的優先權,意味著即使後續申請的實際提交日期較晚,專利局也會將其視為與第一次申請同一天提交。

在商標領域,優先受償權的運作方式類似,允許申請人在第一次申請商標後的特定時間內(通常為6個月),以該第一次申請的日期為基準,對同一商標提出新的或修改的申請。

優先受償權的目的是鼓勵創新和保護先申請者的權益,同時也允許申請人在第一次申請後有時間完善或擴展他們的專利或商標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