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提撥6%員工自提勞退是什麼意思

在台灣的勞動法規中,僱主有責任為員工提撥退休金。所謂的「僱主提撥6%員工自提勞退」是指僱主願意額外提撥6%的員工薪資作為員工的勞退金,並且鼓勵員工自己也提撥6%的薪資進入勞退金帳戶。

這裡的「僱主提撥」是指僱主按照員工的薪資一定比例(通常是6%),每月從公司的營運資金中提撥一筆錢進入員工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這部分是由僱主負擔的,員工不需要從自己的薪水中扣除相對應的金額。

而「員工自提」則是指員工可以選擇是否從自己的薪水中提撥一部分(最高可以提撥6%)進入勞退金帳戶。這部分是由員工自行決定的,如果員工選擇提撥,那麼僱主也會相對應地提撥相同比例的金額進入員工的帳戶。

因此,「僱主提撥6%員工自提勞退」這個說法意味著僱主願意承擔較高的責任,除了法定的提撥比例外,還願意額外提撥6%的薪資進入員工的勞退金帳戶,並且鼓勵員工自己也提撥6%,這樣員工的勞退金帳戶就可以獲得更多的累積,為未來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