僉都御史的意思

"僉都御史"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出現在明朝時期。這個官職的全稱是「僉都御史」,其中「僉」字在這裡讀作「qiān」,意思是「簽署」或「副」。這個官職是都察院中的高級官員,負責監察百官、巡視地方、彈劾不法等職責。

在明朝,都察院是中央的一個重要機構,負責監察各級官員,維護朝廷的紀律和法紀。僉都御史在都察院中地位較高,通常由經驗豐富、聲望卓著的官員擔任。他們的職責包括對各級官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對發現的違法亂紀行為進行調查,並提出彈劾。此外,僉都御史還可能被派往地方進行巡視,檢查地方官員的政績,防止地方上的腐敗和濫用職權行為。

僉都御史的設立,體現了明朝對官員監督和廉政建設的重視。通過這些監察官員的工作,明朝政府試圖確保官僚體系的廉潔和效率,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