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終結移送他管是什麼意思

"偵查終結移送他管"這個詞彙通常用於刑事訴訟程式中,具體來說,它指的是在刑事案件中,偵查機關(通常是警察機關或檢察機關)經過調查後,認為案件已經調查完畢,沒有必要再進行偵查,此時就會將案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檢察機關,以便進入起訴或審判程式。

這裡的"偵查終結"指的是偵查階段結束,案件已經調查清楚,偵查機關認為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提出起訴或者是不起訴的決定。而"移送他管"則是指將案件從偵查機關轉移到其他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通常是檢察機關或者法院,以便進入下一個司法程式。

在不同的司法體系中,這個過程可能有不同的名稱和具體操作方式,但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這個過程都是刑事訴訟程式中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