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爭的意思

「係爭」一詞來自日語「係爭」,是法律用語,意指在訴訟中作為爭議焦點的事實、法律問題或請求。在中文法律術語中,「係爭」通常用來描述在案件中存在爭議的事項,這些事項需要通過法院的審理和裁決來解決。

例如,在一個侵權訴訟中,原告可能會主張被告侵犯了他的知識產權,而被告可能會提出抗辯,如權利不成立或已經過期。在這個案件中,知識產權的存在和有效性就是係爭問題。

「係爭」一詞可以用來指涉案件中的任何爭議點,包括事實爭議(如事件的實際發生情況)和法律爭議(如適用的法律條款或先例)。在法律檔案和法庭陳述中,律師和法官會使用「係爭」來確定需要解決的爭議點,並以此為基礎進行辯論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