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是什麼意思

依戀(Attachment)是一個心理學上的概念,最初由英國心理學家約翰·鮑比(John Bowlby)提出,用來描述嬰兒與主要照顧者(通常是母親)之間的一種強烈的情感聯繫。這種聯繫讓嬰兒在感到不安或壓力時,會尋求與照顧者的身體接觸,例如擁抱或靠近。依戀被認為是進化而來的一種保護機制,幫助嬰兒在面對危險或壓力時,能夠依靠照顧者獲得安全感和安慰。

依戀不僅限於嬰兒時期,它是一個持續的發展過程,影響個體的社會關係、情感調節和認知功能。在兒童期和成人期,依戀風格會影響個體與他人的關係建立和維護。依戀理論將個體的依戀風格分為四種基本類型:

  1. 安全型依戀(Secure Attachment):個體認為自己是值得愛的,並且相信他人是可信的,能夠在需要時提供支持。這種依戀風格的人在關係中通常能夠有效地溝通和依賴他人,同時也願意依賴他人。

  2. 焦慮型依戀(Anxious-Preoccupied Attachment):個體渴望與他人建立深入的關係,但同時擔心自己不被愛或不被接受。這種依戀風格的人在關係中可能會過度依賴或過度擔心伴侶的忠誠度。

  3. 逃避型依戀(Dismissive-Avoidant Attachment):個體不認為依賴他人是可取的,並且可能會避免深層次的情感聯繫。這種依戀風格的人可能在關係中表現出冷淡或獨立,但內心可能感到害怕被拒絕或傷害。

  4. 焦慮逃避型依戀(Fearful-Avoidant Attachment):個體既渴望親密關係,又害怕親密關係。這種依戀風格的人可能會在關係中表現出混亂或矛盾的行為,因為他們在依賴他人和保持獨立之間感到矛盾。

依戀風格的形成受到個體早期與照顧者的互動經驗的影響,但它們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隨著個體的成長和經歷而改變。依戀理論在心理治療和關係諮詢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幫助人們理解自己的依戀需求,並改善與他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