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詞的意思

「供詞」一詞通常出現在法律或刑事調查的語境中,指的是當事人、證人或嫌疑人在法庭上、警察局或調查過程中提供的陳述或證言。這個詞語來自於法律程式,其中一個人被要求提供與案件相關的資訊、事實或意見。

供詞可以分為幾種類型,包括:

  1. 自願供詞:當事人或證人自願提供的陳述,通常是在沒有受到脅迫或強迫的情況下。
  2. 被迫供詞:當事人在受到壓力、脅迫或強迫的情況下做出的陳述,這種供詞可能在法律上被視為不可靠,並且可能會被排除在法庭審理之外。
  3. 證人供詞:證人根據他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或親身經歷的事實提供的陳述。
  4. 自白:嫌疑人或被告承認犯罪的陳述。

供詞在法律程式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幫助法庭了解案件的事實,有時甚至可以作為定罪的依據。然而,供詞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可能會受到質疑,尤其是在供詞的取得過程中有違法或違憲行為的情況下。因此,法律制度中有許多規則和程式來保護供詞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