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將自己意欲實現私法效果的內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現於外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核心要素,沒有意思表示就沒有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有三:

  1. 內心意思的存在:當事人必須有特定的私法效果欲實現的內心意思。
  2. 將內心意思表現於外的行為:當事人必須以一定的方式將其內心意思表現於外,使他人得以知悉。
  3. 表現於外的行為與內心意思的一致性:當事人的外部行為必須真實反映其內心意思,不得有虛偽表示或欺詐等情形。

意思表示的種類可以分為明示意思表示和默示意思表示。明示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以言語、書面或其他明確的方式表達其內心意思;默示意思表示則是指當事人以行為等方式間接表達其內心意思,如通過契約履行行為可以推斷當事人同意契約繼續有效。

在法律實踐中,意思表示的效力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如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完整性、一致性等。如果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如因欺詐、脅迫、重大誤解或無行為能力等原因,可能會導致意思表示無效或可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