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贓俱獲意思

"人贓俱獲"這個詞語來自中國古代法律用語,意思是當發現某人犯罪時,不僅抓到罪犯本人,還同時搜查到犯罪的證據或贓物。這個詞語強調的是在執法過程中,不僅要抓到犯罪的人,還要找到他們犯罪的證據,這樣才能確定他們的罪行,並依法懲處。

在現代中文中,這個詞語仍然常用,但它的意義已經擴展到不僅指法律上的意義,也可以用來比喻在任何情況下,當發現某人做錯事時,不僅有當事人的承認或被發現,還有確鑿的證據支持。這種情況下,無論當事人如何辯解,都難以抵賴自己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