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後傳意思

"交保後傳"是台灣司法程式中的一個名詞,指的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在被逮捕後,如果符合一定的條件,可以向法院申請交保,也就是以保證金的方式換取暫時的自由,條件是被告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法院或警察機關報到,這就是所謂的"後傳"。

交保後傳的意思就是被告在繳交保釋金後,可以在等待審判的期間內自由行動,但必須遵守法院規定的條件,如定期向法院報到、不得離開台灣、不得乾擾證人等。如果被告違反這些條件,就可能會被沒收保釋金,並且再次被捕。

交保後傳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避免被告因為羈押而受到不當的限制,同時也能確保被告會在審判時出現,不會逃避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