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候傳意思

交保候傳是指在刑事訴訟程式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法院或檢察官可以決定是否準許其交納保證金後暫時釋放,等待後續傳喚出庭的制度。這個制度允許犯罪嫌疑人以一定的金錢或財產作為擔保,保證其會在指定的時間出庭應訊,而不需要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

在台灣的刑事訴訟法中,交保候傳的程式如下:

  1.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檢察官或法官會根據案件的情節和犯罪嫌疑人的情況,決定是否需要羈押。

  2. 如果檢察官或法官認為可以交保,他們會設定一個保釋金額。

  3. 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友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保證金給法院或檢察官。

  4. 一旦保證金繳納完成,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暫時獲得釋放,但必須遵守一定的條件,如不得離開台灣、不得乾擾證人等。

  5. 犯罪嫌疑人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出庭應訊,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未出庭,可能會被通緝,並且保證金可能會被沒收。

交保候傳的目的是為了平衡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和司法程式的進行,同時也可以減輕看守所的負擔。然而,這個制度也可能會導致有經濟能力的人可以利用金錢來換取自由,而沒有經濟能力的人則可能會被羈押較長的時間。因此,這個制度在實踐中存在一些爭議,需要根據個案情況和法律規定來進行評估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