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駁回的意思

在法律程式中,"二審駁回"這個詞彙通常用於描述在第二審級法院(通常是上級法院)中,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後,決定維持原判或駁回上訴請求的情況。具體來說,當一個案件在一審法院(通常是初級法院)審理後,如果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這就是第二審級程式。

在第二審級程式中,法院會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考慮所有的證據和法律適用問題。如果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或者上訴方提出的理由不足以推翻原判,那麼二審法院就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種情況下,"二審駁回"就是指第二審級法院拒絕了上訴方的請求,維持了第一審級法院的判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術語和程式可能有所不同,具體的含義可能會根據當地法律和實踐而有所變化。在某些地區,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名稱來描述第二審級法院的判決,例如"維持原判"、"駁回上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