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駁回的意思

"予以駁回"這個詞語通常用於官方檔案或法律程式中,意思是指某個請求、申請、上訴或案件被當局、法院或相關機構拒絕接受或否決。這個詞語表達了一種決定,即當事人的請求或案件沒有得到批准,而是被直接拒絕了。

在法律程式中,駁回可能發生在起訴階段、上訴階段或其他任何法律程式中。例如,在起訴階段,如果法院認為原告提出的案件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不符合起訴條件,就可以駁回起訴。在上訴階段,如果上訴法院認為下級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或者上訴方提出的理由不充分,也可以駁回上訴。

在官方檔案中,"予以駁回"可能用於各種請求或申請,如簽證申請、項目提案、資金申請等。如果這些請求或申請不符合相關規定或要求,或者當局認為沒有足夠的理由批准,就可以決定予以駁回。

總之,"予以駁回"是一個正式的詞語,用來表示某個請求或案件被當局或法院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