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憲法意思

不成文憲法(Unwritten Constitution)是指一個國家的憲法不是由單一的、明確的、書面檔案所構成,而是由多種法律檔案、慣例、判例法、法規、傳統和規則所組成。這些元素共同構成了該國的憲政架構和權力分配,但並沒有被收錄在一部特定的、被稱為「憲法」的檔案中。

不成文憲法的特點是它的憲法元素分散在各個不同的檔案和實踐中,可能包括:

  1. 歷史檔案:如早期的法律、法令和條約。
  2. 法律:包括普通法和成文法。
  3. 慣例:即長期以來遵循的行為模式,如議會的運作慣例。
  4. 憲政性質的文獻:如權利法案、政府組織法等。
  5. 國際法:當一個國家的憲法與國際法相結合時,國際法規範也可能成為憲法的組成部分。

不成文憲法的主要例子包括英國和以色列。英國的憲法是由一系列的檔案、慣例和法律所組成,包括《大憲章》、《權利法案》、《王位繼承法》等,以及許多不成文的慣例,如君主的權力受到議會的限制。以色列的憲法也是不成文的,主要由《基本法》系列組成,這些基本法是憲法的組成部分,但以色列尚未有一部完整的、集中的憲法文本。

不成文憲法的優點包括它的靈活性,它可以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變化而逐漸演變,而不需要經過像制定成文憲法那樣的修憲程式。然而,不成文憲法的缺點在於它的不確定性,因為它可能缺乏明確性,並且可能導致權力分配和法律解釋的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