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及物動詞意思

不完全及物動詞(Intransitive Verb)又稱為不及物動詞,是指那些不直接接賓語的動詞。這些動詞的主語是動作的主體,但它們的動作不涉及直接作用於另一個物體或對象。

例如:

  1. The dog barked. (狗在叫。)
  2. The sun rose. (太陽升起了。)
  3. She laughed. (她笑了。)
  4. The car sped past. (車子快速駛過。)

在上述例子中,動詞「barked」、「rose」、「laughed」和「sped」都是不完全及物動詞,它們的主語分別是「dog」、「sun」、「she」和「car」,但它們的動作都不直接作用於另一個物體或對象。

與之相對的是及物動詞(Transitive Verb),及物動詞是指那些直接接賓語的動詞。在及物動詞的句子中,主語是動作的主體,而賓語則是動作直接作用的對象。

例如:

  1. I ate an apple. (我吃了一個蘋果。)
  2. She wrote a letter. (她寫了一封信。)
  3. They have decided on a date. (他們已經決定了一個日期。)

在上述例子中,動詞「ate」、「wrote」和「have decided」都是及物動詞,它們分別直接接了賓語「an apple」、「a letter」和「a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