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意思

"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這句話出自《易經》,是中國古代的一部經典文獻,被認為是占卜之書,同時也包含著豐富的哲理。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不能將《易經》的道理看作是固定不變的典範和原則,而應該根據事物的變化來適應和調整。

在《易經》中,"典要"指的是固定的法則、規範或典籍,而"變"則是指事物的變化和發展。整句話表達了一種變化的哲學,即認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在不斷變化中的,因此人們的思維和行為也應該隨之變化,不能拘泥於固定的模式和原則。

這種思想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靈活性與適應性,強調了人在面對不同情況時應該具備的變通能力。在當今社會,這句話仍然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提醒人們在處理問題時要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調整,不能生搬硬套理論或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