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役權什麼意思

不動產役權(Real Estate Easement)是指一種法律權利,它允許一個人使用另一個人的不動產,以便於對自己的不動產進行使用或享受。這種權利通常是用來提供對特定目的的訪問或使用,例如通過他人的土地進行通行、獲取水或風景觀賞等。

不動產役權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創建,包括契約、遺囑或法院命令。它可以是附著於土地的權利,也可以是與土地分離的權利,這意味著它可以在沒有土地轉移的情況下被轉讓或繼承。

不動產役權有不同的類型,包括:

  1. 通行權(Right of Way):允許某人在他人的土地上通行。
  2. 水權(Water Rights):允許某人從他人的土地上取水。
  3. 風景權(View Easement):保護某人對特定風景的視野。
  4. 公用事業權(Utility Easement):允許公用事業公司在他人土地上安裝和維護電線、管道等設施。

不動產役權的範圍和限制通常會在創建時進行明確,並且可能會受到法律和當地規定的約束。如果役權的行使對土地所有者的權利造成了過度的乾擾或損害,土地所有者可能有權要求法院限制或終止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