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大辭典》中詞語“範疇”是什麼意思

在《國語大辭典》中,「範疇」一詞的解釋通常是來自哲學領域的概念,特別是西方哲學中的邏輯學和形而上學。這個詞語來自希臘文「κατηγορία」(katēgoría),原意為「分類」或「種類」。在哲學中,範疇是指人類思維對事物進行分類的基本類別或概念,它們是思維和語言的基本單位,用於組織和表達知識。

範疇可以分為不同的層次和類型,例如:

  1. 本體論範疇:這些是關於存在本身的範疇,比如質量、數量、關係、位置、時間、原因和所有者等。

  2. 邏輯範疇:這些是邏輯思考的基本形式,如質(肯定/否定)、量(全稱/特稱)、關係(同一性/差異性)、模態(可能性/必然性)等。

  3. 認識論範疇:這些是關於知識的範疇,如感知、記憶、推理、證據等。

範疇的概念在不同的哲學傳統中有所不同,例如在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中,範疇是他對事物進行分類的基本方式,而在康德的哲學中,範疇則是人類認識結構的一部分。

在中文裡,「範疇」一詞也被廣泛用於非哲學領域,指任何類別、種類或範圍。例如,在經濟學中,我們可以談論財政政策的範疇;在科學研究中,我們可以討論不同學科的研究範疇。這種用法雖然與哲學上的範疇概念有所不同,但都體現了對事物進行分類和組織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