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如何重新解釋“十誡”的原始意思

"十誡"(Ten Commandments)是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共同承認的摩西律法的核心,它們出現在《舊約聖經》的《出埃及記》和《申命記》中。這些誡命通常被認為是神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所立的約的一部分,是神對人類行為的基本道德規範。以下是對"十誡"的原始意思的一些重新解釋: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拜偶像) 原始意義:這條誡命要求人們專一敬拜耶和華,不應崇拜其他神祇或偶像。 重新解釋:這可以理解為對真理和道德的專一追求,不應盲目崇拜任何形式的權威或物質。

  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原始意義:禁止製造和崇拜任何形式的偶像。 重新解釋:這可以解釋為對自然和生命的尊重,不應將任何物質或形象神化。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原始意義:禁止隨意使用神的名字,特別是在宣誓或發誓時。 重新解釋:這可以理解為對言語的尊重,不應隨意濫用言語,特別是在承諾或誓言時。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原始意義:每七天中的一天應當休息,這一天是神聖的。 重新解釋:這可以解釋為對工作和休息的平衡,尊重個人時間和身心健康的需要。

  5. 當孝敬父母。 原始意義:尊重和服從父母。 重新解釋:這可以理解為對家庭和長者的尊重,以及對社會責任和傳統價值的承認。

  6. 不可謀殺。 原始意義:禁止故意殺人。 重新解釋:這不僅僅是禁止暴力和傷害他人,也包括對生命的尊重和保護。

  7. 不可姦淫。 原始意義:禁止不正當的性行為。 重新解釋:這可以理解為對婚姻和伴侶關係的尊重,以及對個人尊嚴和自主的保護。

  8. 不可偷盜。 原始意義:禁止偷竊和非法占有他人的財物。 重新解釋:這可以解釋為對私有財產和個人權利的尊重,以及對誠實和正直的追求。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原始意義:禁止故意提供虛假證詞來傷害他人。 重新解釋:這可以理解為對誠實和正直的堅持,以及對他人名譽和權利的尊重。

  10. 不可貪戀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他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原始意義:禁止對他人的財產和家庭產生不當的欲望。 重新解釋:這可以解釋為對貪婪和欲望的克制,以及對公平和正義的追求。

這些重新解釋並不是要取代傳統的解釋,而是為了讓這些古老的教導在當代社會中產生更廣泛的意義和相關性。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和文化背景,對這些誡命進行個性化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