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近人情是什麼意思

"不近人情"這個成語出自《禮記·中庸》,原意是指不遵循人情世故,不按照人之常情來行事。後來這個成語多用來形容人沒有同情心,不關心他人的感受,或者處理事情時不考慮人的因素,過於冷酷、刻板。

在不同的語境中,"不近人情"可能有以下幾種意思:

  1. 缺乏同情心:指對別人的困難和痛苦沒有同情和理解,顯得冷漠無情。
  2. 不講道理:指不顧及人之常情,不按照一般的社會倫理和道德標準來處理事情。
  3. 過於嚴格:指在執行規則或法律時不考慮特殊情況,對待所有人都一視同仁,不講情面。
  4. 不隨和:指性格古怪,不容易與人相處,不懂得變通和適應他人。

例如,如果一個人在面對他人的求助時無動於衷,我們可以說他「不近人情」;如果一個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考慮案件的特殊情況,只機械地依照法律條文判決,我們也可以說他「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