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約理論意思

不完全契約理論(Theory of Incomplete Contracts)是由經濟學家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和法學家法蘭克·梅耶森(Frank Meyer)等人發展的一種理論,用來解釋為什麼許多契約是不完整的,以及這種不完整性如何影響經濟組織的設計和運作。

在經濟學中,契約通常被視為是雙方或多方的協議,規定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然而,實際上許多契約並不是完全明確的,它們可能沒有涵蓋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或者沒有明確規定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的解決方案。這種不完整性可能是由於資訊不對稱、交易成本、不確定性等因素造成的。

不完全契約理論認為,這種契約的不完整性會導致剩餘控制權(residual claimancy)和剩餘風險(residual risk)的問題。剩餘控制權是指在契約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誰有權做出決策和執行這些決策。剩餘風險是指在契約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誰承擔未預見到的成本和風險。

不完全契約理論還認為,這種剩餘控制權和剩餘風險的問題會影響經濟組織的設計和運作。例如,企業所有者通常會保留剩餘控制權,以便在契約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做出決策。這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適應變化,減少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不完全契約理論還用來解釋為什麼存在垂直整合(vertical integration)和特許經營(franchising)等經濟組織形式。這些組織形式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管理剩餘控制權和剩餘風險,從而提高效率和減少交易成本。